翻译专业设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12月首次考试


发布时间:2003-07-19 11:30   浏览次数:2376
翻译专业设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12月首次考试

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
   面向社会的翻译专业资格水平权威认证——全国翻译专业资格(水平)考试,将于今年12月首先在北京、上海、广州等城市推出英语二、三级的口译、笔译试点考试。这项考试现已纳入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统一规划,至此,我国已建立的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增加到31类。

  人事部日前印发了《翻译专业资格(水平)考试暂行规定》,明确由中国外文局负责组建考试专家委员会,并在人事部的指导下组织实施这项考试。考试分为4个等级,即资深翻译和一、二、三级口译、笔译翻译。考试合格,颁发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翻译专业资格(水平)证书》,在全国范围内有效。考试采取先行试点、逐步推开的原则,明年上半年将扩大试点范围,在英语考试工作取得经验后,逐步启动其他语种的考试。实行全国统一考试后,各地、各部门不再进行相应语种、相应级别的翻译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。

  人事部和中国外文局16日联合举办全国翻译专业资格(水平)考试专家委员会成立大会。据国务院新闻办副主任、中国外文局局长蔡名照介绍,全国翻译专业资格(水平)考试专家委员会由来自23个部委、知名外语院校和出版单位的40多名专家组成。他们在翻译方面有着丰富的实践经验和专业造诣,有的多年从事翻译工作的教学与科研活动,有的长期致力于外交、外经贸、对外传播等方面的翻译工作。人事部副部长王晓初指出,在翻译专业中实行资格水平考试制度,是规范国家翻译人才资格标准、提高翻译人才队伍整体素质的一个重要举措,对促进翻译队伍的健康成长、规范翻译市场、推动翻译事业的更大发展将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。

  近年来,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加速发展和对外开放的进一步扩大,我国翻译事业取得了长足发展。据统计,我国现有在岗聘任的翻译专业技术人员约4万人。(新华网记者 吕诺 杨维汉)

顶部

[评论] [推荐给朋友] [打印] [收藏] [返回] [关闭]
icon  以下网友留言只代表译网会员个人观点,不代表译网观点 立即发表评论
暂时没有评论
  • 请您留言
请先登录

  • 请您注意
  • 尊重网上道德,遵守《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其他各项有关法律法规
  • 尊重网上道德,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各项有关法律法规
  • 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
  • 译网新闻留言板管理人员有权保留或删除其管辖留言中的任意内容
  • 您在译网留言板发表的作品,译网有权在网站内转载或引用
  • 参与本留言即表明您已经阅读并接受上述条款

顶部